“执行” 的搜索结果,共536条

吴某等47人与桐乡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到位百万欠薪

执行人为一人公司,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依法审查后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通过执行股东财产,执行到位200余万元欠薪。

黄某某等31人与谢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多措并举以“和”促执,妥善化解涉农纠纷实现共赢

执行人投资的种植基地因客观原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劳务报酬。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以“和”促执,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结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某集团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发挥破产重整挽救功能,全额保障职工债权

执行案件中,针对有资产且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可以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导入预重整程序,充分利用破产挽救功能高效清偿职工债权。

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孙某于2019年6月11日进入某外卖平台配送站点工作,该站点由某物流公司承包经营。某物流公司与孙某订立了自2019年6月11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从事配送工作期间,孙某按照某物流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区域范围内执行某外卖平台派发的配送任务,某物流公司根据孙某出勤及订单完成情况向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周某、王某某与南京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打好“预罚款”+“司法建议”组合拳满足新能源车主多样化需求

本案是关涉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中,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落地问题的行为类执行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执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能动司法的工作理念,通过“预罚款”方式既警示被执行物业公司履行协助安装汽车充电桩义务,又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促使其在信用信息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主动履行。同时,执行法院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释法明理工作作用,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向被执行人发出“司法建议”,引导其更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

刘某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设置履约宽限期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注重在强制执行中把握善意要求,通过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充分运用“宽限期”推动解决“执行难”、实现共赢,既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避免给被执行人带来不利影响,有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信托公司与某资本公司等信托纠纷执行案——执行方案专业定制48个工作日兑现10亿元金融债权

证券市场瞬息万变,司法处置上市公司股票要快、准、稳。案件处置中既要妥善维护当事人、上市公司各方利益,又要尽可能降低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防范市场风险,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武汉中院发挥能动司法作用,执结一起上市公司大额股票的典型案例。从立案到成交,武汉中院用时48个工作日(含公告一个月)推进立案、查控、约谈、评议、挂网、拍卖系列执行流程与各项工作,真金白银兑现申请执行人10亿元债权,有力维护了金融

某药业公司系列欠款纠纷执行案——引入“临时管理人”实现企业盘活与债权人权益保障双兼顾

执行企业因资金断流拖欠众多供货商货款,执行法院引入重整实务中的“临时管理人”机制,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企业资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被执行企业得以存活、债权人利益稳步实现的目的。

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某石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  ——运用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一案解多纷”

执行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执行调查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保证了执行处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一案解多纷”,有效解决村民修路难、工人要账难、债权实现难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昆山某置业公司执行转破产重整案——“执破融合”助被执行企业复工保交楼

 面对被执行企业主要财产是“烂尾楼”的执行困境,昆山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发挥破产程序的债务概括清偿功能,找到平衡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利益的最优解。同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在破产程序中恢复债务人已被吊销的营业执照,最终完成破产重整,使烂尾楼盘复工,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