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 的搜索结果,共407条

杨培康与无锡活力保健品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诉讼和解协议是案件当事人为终止争议或者防止争议再次发生,通过相互让步形成的合意,和解协议的内容不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项。 当事人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并有代理律师一同参与诉讼、调解、和解活动。在此情形下,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同意并收取了对方当事人按照和解协议支付的款项,此后又以调解违背其真实意愿为由申请再审的,其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予驳回。

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与林柏君、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再审案

案外人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解决其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涉及案外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

·浙江永嘉13年连创省级平安县勇夺“平安金鼎”殊荣

□ 本报记者 陈东升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开拓,敢于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调解会、乡贤能人、社会...

深圳市佩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南湖支行、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1.案外人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申请再审,因为该条适用对象仅限于生效判决列明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的概括继承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对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能够主张权利,此处所称的对执行标的物能够主张权利

·河南法院:立案材料有点瑕疵不必来回跑一趟

□ 本报记者 赵红旗“没想到缺手续也能正常立案,更没想到从立案到调解结案还不到15天。”12月14日,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王某手捧河南省孟...

·创设“奉法客堂间” 上海奉贤多元合围推进诉源治理
·创设“奉法客堂间” 上海奉贤多元合围推进诉源治理

□ 本报记者 余东明 张海燕不久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创设“奉法客堂间”,将法官派驻社区“生活驿站”,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矛盾调解...

海南南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与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霖、海南金灿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功能,是为因不可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能参加诉讼,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案外人提供救济。实践中,既要依法维护案外人的正当权利,也要防止滥用第三人撤销之诉导致损害生效裁判的稳定性。提起撤销之诉的案外人不能充分证明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街道+法院”合力解纷模式,促进信访矛盾

民主与法制网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泳钰)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聚焦信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探索将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与上海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部分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中的部分判项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可以就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开展调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后,予以确认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对于上诉请求和调解书中并未涉及的其余一审判项,经审查与调解书不相冲突也未损害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二审判决中予以确认。

·衡阳司法行政系统:矛盾解决在源头 纠纷化解在基层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本报通讯员 王帅 刘苗普法入户、屋场调解、贴身援助……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