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愿接受调解、和解,是对自身权益的处分,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者,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诉讼事务中,应当尊重委托人关于接受调解、和解的自主选择,即使认为委托人的选择不妥,也应当出于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考虑提供法律意见,而不能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基于多收代理费的目的,通过与委托人约定相关合同条款限制委托人接受调解、和解。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陈瑰琦)近日,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翠香派出所社区民警任柏明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引导换位思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11月27日,“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在线举办。论坛由京津冀三地贸促会/国际商会主办,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承办...
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记者近日从河北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成立两年来,该调委会累计受理知识产权调解案件1492件,涉案金额...
□ 二十大代表在基层□ 本报记者 郑剑峰疫情防控、和社区党员座谈、矛盾纠纷调解、冬季供暖……最近,回到工作岗位的党的二十大代表周建...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本报见习记者 李娜□ 本报通讯员 宋朋在山东省临朐县山旺镇综治中心品牌调解室,首席调解员傅廷辉觉得自己“腰...
2022年10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通过“大调解”,顺利化解了一起“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案件,工人黄某与聘其工作的...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1年7月30日上午7时许,年逾70岁的张某某在家门口吃早...
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学欠款多年不给付而引发的诉讼,修复了这段破裂在即的同窗情谊。 朱元...
10月24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5户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和解,原告提出撤诉。 矛盾解决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