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 的搜索结果,共2条

指导性案例243号:邓某华申请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

人民警察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为制止暴力犯罪行为使用武器,并保持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要、合理限度内的,不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行为人以人民警察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为由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指导性案例241号:黄某亿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公安局违法使用武器致伤赔偿

赔偿请求人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造成身体伤害致残已获得国家赔偿,但在残疾赔偿金等给付年限或者期限届满后,继续发生相关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必要支出,赔偿请求人就该支出提出新的国家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