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夏小琳)12月15日上午,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龙某华、肖某乾、房某等1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家属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期间,何某标(另案处理)与龙某华、肖某乾、彭某(已判刑)等人,共同商量通过绑定银行卡到赌博网站进行转账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龙某华、肖某乾负责租房、购买电脑、技术培训,彭某负责招聘人员。三人先后在宁远县霖轩豪园、汽车总站出租房、莲花路出租房成立工作室,通过赌博网站非法转账获利。
被告人龙某华、彭某等人在宁远县东溪街道霖轩豪园出租房成立工作室,招聘谢某辉、邓某、黄某思、欧阳某、胡某、李某平、黄某、何某豪,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绑定到赌博网站进行转账获利。此工作室共计非法转账1455.7万元,非法获利11000元。
肖某乾、龙某华在宁远县汽车总站出租屋成立工作室,招聘周某、周某玲等人到赌博网站进转账获利。肖某乾、周某、周某玲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绑定赌博网站,非法转账进账流水,此工作室共计非法转账1484.4万元,非法获利26000元。
龙某华在宁远县舜陵街道莲花路出租屋成立工作室,招聘房某、王某、潘某、房某金、骆某昌、骆某涛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绑定赌博网站非法转账进账流水,此工作室共计非法转账1273.4万元,非法获利3900元。
龙某华通过开办三个工作室非法获利22000元。案发后,肖某乾、骆某昌、黄浩、何某豪、黄某思、欧阳某、王某退出非法所得。
法庭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均充分发表了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由于涉案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