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群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持有假币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胡某的女友戴某拿着胡某给的10张面额100的美元纸币,来到银行兑换人民币,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是假币后报警,戴某电话联系胡某前往银行,胡某来到银行后被民警抓获。当日,民警对胡某租住的房间进行搜查,查获80张面额100的美元纸币。经鉴定,上述折算成人民币5万余元的90张美元纸币为假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持有假币罪,对被告人胡某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