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戴清莎 欧阳小玲)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责任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学校赔偿原告学生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97842元。
原告李某系被告学校八年级学生,2020年12月31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李某像平常一样下课后在学校操场的沙坑玩耍,当他抬头时,被沙坑里早已生锈断掉了的双杠铁皮从额头划到了脸部,伤口长达15厘米,额头到脸部总共缝合28针,此后停学在家休养康复十几天。
收到案件后,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核实情况,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在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法官耐心劝说、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费用97842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