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已婚身份骗取巨款 女子获刑十年十个月_湾区律师网

隐瞒已婚身份骗取巨款 女子获刑十年十个月

2022-08-19 00:25:17  浏览:1012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陈银梅)婚姻本是一桩美事,然而有人为利益铤而走险,不惜隐瞒已婚身份骗取巨款,使受害人遭受财产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中国法院网讯(陈银梅)婚姻本是一桩美事,然而有人为利益铤而走险,不惜隐瞒已婚身份骗取巨款,使受害人遭受财产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该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庞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

  2018年1月18日,被告人庞某(女)与黄某颖(男)登记结婚。同年12月,被告人庞某与前男友胡某成旧情复燃,后于2019年2月25日与黄某颖协议离婚。2019年8月1日与胡某成登记结婚,同年10月产下一子。而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庞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刘某福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与刘某福及其父亲刘某航、母亲闭某琼来往,共同协商结婚事宜。期间,被告人庞某以要与刘某福结婚、安胎生子、娘家人生病、谈工程项目、消除个人征信、支付公司应酬等理由为借口,骗取被害人刘某福、刘某航、闭某琼钱款合计1299492元,期间退还给被害人114378元。

  覃塘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庞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庞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责令被告人庞某退赔被害人刘某航经济损失771186元、退赔被害人刘某福经济损失292828元、退赔被害人闭某琼经济损失211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庞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所作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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