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假图纸逃避检查,非法采煤价值7千万的他们,被判了!_湾区律师网

报送假图纸逃避检查,非法采煤价值7千万的他们,被判了!

2022-08-19 00:25:17  浏览:958  来源:高检网
  11月8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非法采矿案。因非法采矿价值近7000万元,被告单位重庆永荣双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千万...

  11月8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非法采矿案。因非法采矿价值近7000万元,被告单位重庆永荣双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处千万罚金,3名公司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单位前身系1958年建矿的永荣矿务局双河煤矿十井,几十年来一直以煤矿开采为主营业务,历经破产、重组、收购等多次波折,最终成立了重庆永荣双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为提高煤矿产量,永荣双河煤业公司开始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以外的矿区进行越界开采。为掩饰越界开采情况,公司长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假图纸以应对检查。由于开采过程中公司高管间合作紧密,越界开采一直未被主管部门发现,值至2018年案发……

  虽然明知违法,但由于长期以来侥幸未被查处,该公司的非法采矿行为也愈加疯狂。仅2012年至2018年,其越界开采采出的煤炭价值就高达6954万余元。

  在上述期间内,曾担任公司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等职位的黄某、陈某、涂某作为主管人员,参与非法开采矿产品价值分别为930万余元、4650万余元、424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重庆永荣双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被告人黄某、陈某、涂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越界采矿,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均属情节特别严重。江津法院依法判决: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1000万元,追缴6954万余元违法所得;对3名被告人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25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

  案件审理过程中,虽然3名被告人都提到自己只是执行公司一直以来的决定,并非为自己谋利,但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单位犯罪采取的是双罚制,即一方面对公司科以刑罚,另一方面也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单位并不是违法犯罪的避风港,明知犯罪行为不可为而为者,也将与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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