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林月珠 潘其雄)一男子欲自建木屋便花钱购买他人林木,却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滥伐林木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家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0年4月,吴某家欲自建小木屋用于存放农具,遂以2500元、500元向其舅舅和舅舅邻居购买位于某山场的林木。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吴某家雇佣他人一同采伐上述山场林木。除去自用部分,余下出售给某木材加工厂,得款1200元。经鉴定,被砍伐林木蓄积量为18.3627立方米。后吴某家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家违反国家森林法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将判买的案涉山场林木进行砍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其自首、案发后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