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为)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责令王某向被害人黄某退还被盗女式皮包折价款95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期间,王某先后在华容县章华镇多次盗窃。其中,在黄某经营的某服装店内盗得新女式皮包一个,发现里面没有任何财物后,将包丢弃;在某餐馆店内盗得7.5公斤腊牛肉后,以130元销赃。在某小区发现被害人张某家中的地下室内无人且房门未锁,遂进入室内,盗得张某挂在室内储物间墙壁上的两个皮包内的现金400元后,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张某的丈夫发现并将其抓获。
另查明,2016年以前,王某多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6年11月22日因犯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17年11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18年7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2019年8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0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
经认定,王某盗窃的女式皮包价值95元、腊牛肉7.5公斤价值725元。被盗腊牛肉和现金已追回,并分别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王某尚未退还的盗窃所得财物,应当责令退赔给被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