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中院宣判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_湾区律师网

广东江门中院宣判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

2022-08-19 00:23:41  浏览:946  来源:高检网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3名被告人获刑,其中郭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一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3名被告人获刑,其中郭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799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或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5万元至2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2015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将从他人处购买的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日化产品分销给被告人刘某等人销往国外,其所销售的假冒产品涉及“多芬”“潘婷”“海飞丝”“清扬”等众多品牌,非法经营数额达2940万余元。期间,郭某还租下厂房,组织工人在该制假窝点内调配、灌装、包装假冒注册商标的洗发水,并雇佣被告人陈某负责管理该厂的生产和出货,被告人马某在该窝点负责对假冒洗发水原料进行调配,非法经营数额达46万余元。除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郭某还向他人销售非法制造的Vatika注册商标标识合计3万套。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江门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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