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先行”促案结_湾区律师网

征地补偿款引纠纷 法官“调解先行”促案结

2022-08-19 00:23:31  浏览:1120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范丹 周含松)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以诉源治理护航“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

  中国法院网讯(范丹 周含松)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以诉源治理护航“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涉案地块位于城郊镇瓦庄村瓦庄组,属70年代某单位仓库,仓库倒塌后该地块由曾某等5兄弟开垦耕种至今,后因国道改建工程需要,该弃土场被征用。而后,曾某等人与瓦庄村就土地补偿费等产生争执。

  瓦庄组认为,土地一直以来就是该村所有,如今土地被征用,补偿应该给他们;曾某也提出,自己兄弟5人也在该地块种了庄稼,应当享受青苗补偿。城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导致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10月8日,经城郊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当事人、瓦庄组代表,邀请挂村领导、包村工作组长、瓦庄村干部、城郊司法所工作人员、县法院法官在镇政府就该起矛盾纠纷进行调处。考虑到该村“两委”换届选举迫在眉睫,如处理不好,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稳定;另一方面,曾某5兄弟长期生活在村里,如果因一起官司与村民关系破裂,对日后生产生活也有影响。在瓦庄村干部的带领下,法官到现场查看被征用土地情况,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和诉求,梳理案情,理清思路,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现场,法官分别对曾某和瓦庄组代表作出详细解释,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各方商定,该地块征地补偿款中青苗补偿款、安置补偿款归曾某5兄弟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瓦庄组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涉案人员众多,处理不当,易激化矛盾,造成群体上访。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宁化法院一直都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力促案结事了。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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