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杜雨思)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蒋某三次行至本市区某市场附近,见被害人杨某、彭某、陈某等人买菜时,便趁被害人不注意使用镊子夹出等方式,将被害人放置在口袋内的苹果、VIVO等品牌的手机盗走。共盗窃三次,盗窃数额为人民币5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归案后,被告人蒋某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盗窃,盗窃数额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其有盗窃前科,亦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