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酒店客房内有偿酒水当免费提供饮用_湾区律师网

误将酒店客房内有偿酒水当免费提供饮用

2025-08-19 16:39:38  浏览:11  来源:网络
大多数酒店客房内常备有零食酒水供顾客选用,除部分矿泉水可免费使用外,大部分商品一般都会标价收费,其标价也可能高于市场同类商品。那么...

大多数酒店客房内常备有零食酒水供顾客选用,除部分矿泉水可免费使用外,大部分商品一般都会标价收费,其标价也可能高于市场同类商品。那么,当顾客与酒店因房间内商品选用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处理?日前,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酒店客房内有偿酒水选用引发的纠纷。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饮料供顾客选用。2024年10月,李某入住该酒店,因未留意标价单,误将客房内高价酒水当作免费提供饮用。第二日退房时,某酒店按照标价收费,李某拒绝支付,认为自己已经支付房费,客房内的酒水应为免费提供或赠予。某酒店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依法支付酒水标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某酒店在客房内摆放供顾客选用的零食饮料及酒水,并明码标价,意在向顾客发出订立买卖合同的要约。李某饮用客房内的酒水,意味着李某已经与酒店达成了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但李某表示未留意标价单,未看到客房内商品选用的价格目录,意味着李某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有可能属于重大误解。如李某基于重大误解行使了撤销权,则有偿接受服务的合意是可撤销的,李某应按照市价返还不当得利。如李某未行使撤销权,李某应当按照标价支付价款。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行使方式为诉讼或者仲裁,本案中李某自始至终未行使过撤销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客房内的标价单保障酒店权益,但考虑到李某缺乏酒店住宿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按市场价给付了酒店酒水款。(杨孟盈 魏筱萌)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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