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结账起纠纷 两男子寻衅滋事领刑_湾区律师网

按摩结账起纠纷 两男子寻衅滋事领刑

2022-08-19 00:22:32  浏览:944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玲 吴玉婷)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邓某、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

  中国法院网讯(李凤玲 吴玉婷)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邓某、王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17晚,被告人邓某、王某和雷某在进贤县吃过晚饭,期间饮了酒。三人来到位于进贤县中山大道的某会所按摩,王某在沙发上休息,雷某在房间休息。邓某按摩结束后,因结账的事与工作人员颜某发生争执,会所股东彭某听到声音从房间出来,与邓某发生争吵,邓某便动手打彭某,王某与邓某一起殴打彭某、张某。为泄愤,邓某、王某将会所内的玻璃杯、热水瓶等物品摔坏。

  经鉴定,彭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会所被损毁财物的价格为人民币1681元。

  被告人邓某、王某于2021年3月18日被进贤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2021年5月24日,被告人邓某、王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彭某、张某各项损失人民币五万元整,并取得被害人彭某、张某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王某酒后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积极参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对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王某的家属积极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被告人邓某、王某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邓某、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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