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服务竟成了“私人物品”,不予退款合理吗?_湾区律师网

购买的服务竟成了“私人物品”,不予退款合理吗?

2023-10-24 10:10:50  浏览:1075  来源:法治网
  申某在某美发店充值15000元办理会员卡,并支付了28548元购买了30次头皮护理,护理方案为“清、补、固根、控油套盒”。美发店赠送给申某...

  申某在某美发店充值15000元办理会员卡,并支付了28548元购买了30次头皮护理,护理方案为“清、补、固根、控油套盒”。美发店赠送给申某一套洗护套装。随后申某又充值55000元。

  2023年1月,申某和女儿在美发店烫染头发。申某认为烫染效果不好、服务水平差,当即申请退款。美发店同意退款,但双方对退款金额有异议,申某起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储值款97000元。

  美发店辩称,28548元是申某购买的护理套盒,该套盒仅由申某个人使用,产品属于申某的私人物品。这笔钱不是传统的储值消费,不应该退还。

  法院认为,申某向美发店支付费用用于美发储值,并购买了头皮护理,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成立合同关系。美发店未提交证据证明提供给申某使用的头皮护理套盒,仅能由申某使用,而不能用于其他顾客。并且,双方就28548元用于购买护理套盒并未达成合意,据此认定申某购买的是护理次数而非护理产品。

  扣减赠送的洗护产品及两次头皮护理费用后,法院判决美容店退还94600元。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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