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集毒资贩卖毒品 湖北武穴市三男子因贩毒被重判_湾区律师网

筹集毒资贩卖毒品 湖北武穴市三男子因贩毒被重判

2022-11-09 17:24:43  浏览:1448  来源:中国法院网
 郭某进、袁某沾染毒品后,为筹集毒资贩卖毒品给他人,邀请唐某佳运送毒品,三人非法获利共计25757.99元。近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贩...

 郭某进、袁某沾染毒品后,为筹集毒资贩卖毒品给他人,邀请唐某佳运送毒品,三人非法获利共计25757.99元。近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郭某进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某佳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追缴郭某进违法所得12602.99元,追缴袁某违法所得3005元,没收唐某佳违法所得1015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进多次微信联系被告人唐某佳包车运送毒品,唐某佳明知是运送毒品依旧运送且从中收取租车费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郭某进先后9次向桂某贩卖毒品,先后8次向被告人袁某贩卖毒品。袁某先后29次帮助王某从郭某进等人手中购买毒品。法院综合案件情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被告人郭某进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被告人袁某为他人代购用于吸食的毒品,从中牟利,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唐某明知是毒品,仍帮助他人运输,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贩卖了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法官提醒,本案中三被告人,一人运输两人既贩且吸,最终深陷囹圄。一旦染毒,终身难戒;一人染毒,全家受苦。法官奉劝大家切莫沾染毒品,误入歧途,要远离毒品,享受阳光生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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