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小微放射诊疗机构职业病防治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职业病防治 电离辐射风险
【基本案情】
口腔和宠物等小微放射诊疗机构在未办理辐射安全及放射诊疗许可,且未规范进行放射防护、未按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情况下,常年使用X射线设备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可能存在电离辐射风险。
【协同协作履职情况】
2023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镇海区检察院)收到镇海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反映部分小微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不到位可能存在职业健康隐患线索,经研判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在联合区总工会随机抽取4家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基础上,调取关键数据进行建模比对,发现19家机构无辐射安全、放射诊疗许可信息,20家未落实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镇海区检察院经咨询法学专家,明确小微放射诊疗机构涉及职业卫生健康、放射设备、宠物诊疗等具体监管事项,于2023年9月14日和22日,分别向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镇海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同年10月31日,镇海区检察院组织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镇海分局以及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放射卫生专家以及工会代表参加,明确行政监管职责,分类施策针对性整改,合力促进小微放射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同年11月6日以工作推进会形式,进一步明确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宠物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通报动态数据,区卫健局及市生态环境镇海分局根据通报数据快速反应,跟进处置。
截至2023年11月底,整改工作基本完成。针对许可不全,区卫健局和市生态环境镇海分局全面排查全区72家机构,对筹建中的10家机构“点对点”指导许可审批事项。针对诊疗不规范和职业健康体检问题,区卫健局对4家明显违法机构予以罚款66600元,督促12家机构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针对射线设备管理不规范,市生态环境镇海分局对4家轻微违法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同步约谈小微放射诊疗机构,引导严格落实电离辐射污染和职业健康防治主体责任。2024年4月,镇海区检察院经跟进调查,确认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2024年5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宁波市检察院)部署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立案查处27件。同年7月,宁波市检察院向牙科、宠物行业协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市总工会同步送达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建议规范行业自律管理。同年8月,宁波市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小微放射诊疗活动纳入“双随机”及新业态跨部门联合执法。
【典型意义】
随着口腔医院、宠物医院的快速发展,小微放射诊疗职业安全问题日益引起重视。检察机关与工会深度协作,从线索挖掘、案件办理到成效评估全流程互动,协同联动、双向赋能,推动市域层面规范小微放射诊疗活动和职业健康防治工作,引导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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