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总工会、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运用“一函两书”协作机制保障快递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权益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快递企业劳动者 工伤保险 “一函两书”
【基本情况】
2024年6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海省检察院)会同省总工会、省社保局、省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对全省范围内快递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进行数据比对,并向部分快递人员了解情况,发现全省有60余家快递企业存在断缴或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形,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风险和隐患。
【协同协作履职情况】
为维护快递企业职工合法权益,青海省总工会与青海省检察院建立“一函两书”协作机制,以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青海省检察院在了解掌握本省快递员的工作状况以及工伤保险缺失的实际情况后,于2024年6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进一步详细调查后,青海省检察院向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核查本省范围内已取得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督促相关快递企业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
省人社厅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分别向社保经办机构和邮政管理局下发核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快递网点未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排查工作,并建立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商机制,召集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企业代表召开工作会议,现场研究存在问题,分析研判工作态势,提出解决措施。通过与企业沟通协调、宣传法律法规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断缴、漏缴的53户企业已正常缴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13户企业已于2024年8月底全部登记参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典型意义】
本案是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协同检察机关办理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公益诉讼案,为工会组织协同检察院、人社等部门,在现有法律框架之内,不断健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工作思路。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与工会开展了深入调研,梳理分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情况,结合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和劳动法律监督协同作用,积极稳妥推进问题的解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准确判断公司僵局 依法判决解散公司——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北京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艾某公司)是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德国艾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艾某公司)持有北京艾某公司90%股权,北京惠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惠某公司)持股10%。孙某、刘某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
黑龙江省五常市某公司与刘某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辉给付某公司欠款人民币9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辉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某公司申请执行。2018年2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某公司与刘某辉、担保人孙某(系刘某辉前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孙某以其名下大众牌轿车和位于平房区的房产为刘某辉执行生效判决提供担保。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万某勇、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西省铅山县武夷山镇王村位于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2018年8月,该村江东仙人堂山场山体发生塌方,万某勇以南昌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由该公司加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