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鞋业公司系生产鞋品的小微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并拖欠劳动者工资,其中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13笔工资共计59.6万元,未经诉讼、仲裁的56笔工资共计51.5万元,累计69笔共计111.1万元。执行法院经调查走访,某鞋业公司现有资产为机器设备、铝楦及少量银行存款等,严重资不抵债。
【执行结果】
为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院一方面加快处置某鞋业公司财产,经全体债权人同意后,对价值较高的铝楦以高于市场评估价的105.7万元予以变卖,8小时连夜完成向买受人交付。另一方面,为平等保护所有劳动者权益,执行法院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尚未进入诉讼的工资债权情况,以执破融合引导债权人申请某鞋业公司执行转破产,于破产程序中依据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优先保障全体劳动者工资债权。最终,执行法院通过依法启动破产程序为全体劳动者发放工资105.7万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坚持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凝聚部门协作合力,深化“执破融合”,多方联动一揽子化解69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于春节前集中发放工资105.7万元,高效兑现工资债权,消除潜在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实现“劳有所得”,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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