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新浪微博的经营者,其指控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恶意技术手段,非法调用服务器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抓取了大量微博数据,进行存储和售卖,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72680元。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依法依规持有的微博数据享有自主管控、合法利用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权益。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变换IP(网络地址)、UID(用户账号)等欺骗性技术方式,非法调用微博服务器API抓取大量后台数据予以存储,且未经处理向不特定互联网用户售卖从而获利。该行为显著增大了微博平台被实质性替代的风险,还可能造成个人隐私、敏感信息泄露等数据安全问题,有违公平、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了数据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了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广州简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中位数1元/100次计算,其获利约为2179.79万元,综合被诉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调用数据规模巨大、损害后果严重等情况,全额支持北京微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赔偿请求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专家点评
本案涉及非法获取数据并进行交易问题,系非法调用服务器API获取数据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本案为明晰数据抓取及其交易行为的合法边界提供了重要范例,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简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抓取、存储和售卖大量微博后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当前,我国涉及数据的纠纷日益增多,亟待提炼相关司法裁判规则。本案为人民法院审理涉数据案件提供了以下司法经验:
其一,数据处理者对其合法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自主管控的权利。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明确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旨在确保数据生产者和数据处理者对数据事实上的管控,能够对数据合法利用并实现相应的经济利益。本案中,两审法院均确认了原告对其微博平台数据享有上述权利,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供了权利基础。
其二,数据本身具有自然流动和开放共享的特点,在数据生产基础之上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使数据活起来”、实现数据经济社会价值、打造数字经济的根本所在。但是,任何数据主体对数据的获取与利用,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或存在法定事由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以防止数据使用者侵害数据资源持有者和消费者、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破坏数据市场竞争秩序。数据具有聚合性,并承载着不同主体的利益,不仅涉及企业的商业利益,而且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私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论是对原始数据、加工数据还是数据产品的获取与利用,均以合法合规为前提,不得损害数据生产者、数据处理者的利益,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其三,数据承载着数据主体的财产化利益与竞争性利益。他人采取技术手段非法破解技术措施,非法获取他人数据并进行市场交易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本案客观上也反映出,数据及其开发利用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我国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针对企业创始人的贬损性言论构成对企业名誉侵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某科技公司与李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某科技公司是国内科技行业知名企业,由王某创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是自媒体从业人员,注册运营多个自媒体账号。李某某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了多篇关于某科技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评论文章,其中包含针对某科技公司及王某的贬损性内容。某科技公司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删除案涉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王某、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
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王某偿还李某借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于2020年1月向宝坻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航地图何以受著作权法保护——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四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02年开始进行电子地图研发和推广,创作完成了15Q4互联网电子地图和16Q2互联网电子地图(以下简称权利地图)。2013年,北京四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百某科技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协议》,约定授权北京百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使用权利地图至2016年底。填“漏洞”强“效果”化解劳动争议——北京东城区法院发布能动司法审理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共赢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可以推动构建劳资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