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某建筑公司将项目劳务分包给某劳务公司。某劳务公司承接劳务后,将其中的木工工程分包给多个班组长。刘某经木工班组长雇佣参与施工,后在作业时受伤,随后向湖南省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劳务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共同承担用工主体责任。2024年10月,仲裁委裁决某劳务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某劳务公司不服,诉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某劳务公司委托律师代理人到雨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立案过程中,法院导诉员引导律师代理人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律师代理人填写后,通过比对起诉状要素内容后发现,其携带的自行起草的起诉状对案涉当事人工伤情况等案件关键要素描述有所遗漏,使用规范的要素式起诉状无遗漏、全面反映了案件情况。律师代理人补充起诉状内容后,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立案法官在10分钟内完成立案。
立案手续完成后,法院及时将应诉材料送达给刘某。庭审当天,刘某提前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表明已收到应诉材料,但因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欠缺,不懂如何发表意见,请求法院指导。承办法官指导刘某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刘某在答辩状中主张某劳务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并填写案涉工地的劳务分包单位、本人在案涉工地受伤等关键信息。庭审开始,承办法官依托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迅速搭建审理框架,通过比对双方提交的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当庭确认双方无异议的事实,快速查明争议事实是案涉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情况以及刘某是否在案涉项目现场工作时受伤,归纳争议焦点为某劳务公司是否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围绕上述要点,法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开展辩论,仅用时30分钟完成庭审,依法查明某劳务公司将案涉项目劳务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个人,刘某系包工头个人直接雇佣并在案涉工地作业时受伤的事实。庭审次日,法院依法判决由某劳务公司对刘某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某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均未提出上诉,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
【典型意义】
本案系劳动争议纠纷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示范文本助力充分、全面表达诉求。本案中,雨花区法院悉心指导律师代理人使用要素式起诉状,利用示范文本清晰的框架和规范的要素,提醒律师代理人补充完善起诉状内容,避免因关键信息遗漏而影响立案和审理,助力律师代理人充分、全面地表达诉求。二是将示范文本与要素式审判相结合,助力公正高效审判。示范文本如同案件“导航图”,将起诉状、答辩状的关键信息模块化、要素化,当事人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一目了然,为劳动争议、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纠纷等简案快审提供支撑。本案中,雨花区法院依托示范文本实现“要素式”审理,法官通过要素式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固定证据,提高归纳争议焦点、裁判文书撰写效率,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快审快结,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减轻了用工企业诉累。三是延伸拓展示范文本应用深度,促推劳动纠纷源头预防。本案中,雨花区法院针对示范文本应用和要素式审判反映出的企业用工、合同履行等方面问题,以召开相关行业依法用工座谈会的形式,向用工企业提出意见建议,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前端预防化解劳动纠纷,实现企业健康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双保护、双促进”。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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