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男)与孙某(女)原系夫妻,后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因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拖欠数月抚养费,孙某故拒绝李某探望两名子女。后李某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庭审期间,双方因子女抚养、探望及离婚判决的财产执行问题发生激烈争吵。庭审后,李某埋伏于孙某回家路上伺机报复,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针对上述案件,人民法院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刑事、民事、执行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就民事纠纷进行面对面沟通,后李某真诚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孙某的经济损失,孙某也表示同意协助李某探望孩子。
裁判结果
关于刑事犯罪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系故意伤害犯罪未遂,且具有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的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关于探望权纠纷,经调解,孙某同意李某分期支付离婚纠纷中的财产折价款及拖欠的抚养费,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李某同意按照孙某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行使探望权,二人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以系统性综合审判思维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有利于及时发现、掌握各类案件内在关联、矛盾冲突及涉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推动司法保护由事后向事前、事中保护的转变,确保涉未成年人关联问题均得以妥善解决。此外,人民法院还通过跨诉讼程序协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心理疏导、监护评估等审判延伸工作,确保未成年人生活保障、情感需求、监护环境等多元权益得到全方位关注,实现了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融合发力,有利于涉未成年人纠纷实质性化解。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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