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8:36  浏览:1808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作集体嘉...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5-28
【法规编号】 445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0/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对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作集体嘉奖。


  经保安司司长建议,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集 体 嘉 奖
  
  二零零八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圣火接力传递於五月三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全澳市民喜迎了是次盛事,弘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其空前盛况将永载澳门史册。
  
  澳门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凭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完成了任务,对举世瞩目的盛事圆满结束作出了贡献,确保了圣火传递的活动在无碍市民日常生活的情况下进行,令全体市民在祥和欢乐及安全的环境下见证了圣火传递的盛事。
  
  在圣火传递的过程中,警察总局人员及其领导的两个警务部门人员: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海关人员及消防局人员工作表现出色,敬业乐业。奥运圣火成功传递,澳门特别行政区引以为荣。综上所述,现对上述人员作出公开嘉奖。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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