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了一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
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先锋公司)起诉主张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盛种业公司)、新绛县华丰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种业公司)生产、销售的种子侵害其“先玉335”植物新品种权,要求两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原审中,登海先锋公司提交了山西省新绛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及河南中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检测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D1905027),证明其在华丰种业公司购买、封存被诉侵权种子“强盛388”样品,并通过快递公司邮寄至中农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验报告》结论为:该样品与对照样品为近似品种。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保全及鉴定均符合相关规定,根据检测结论可以认定被诉侵权种子与“先玉335”为同一品种。强盛种业公司虽然拥有“强盛388”的植物新品种权,但未提供可以推翻中农检测公司《检验报告》的证据,故原审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原审法院遂判决:强盛种业公司、华丰种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登海先锋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本案明确了植物新品种案件启动重新鉴定的审理规则,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和指导价值。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一审答辩期间未提管辖异议的当事人对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不享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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