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两起涉及在展会上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产品的案件。两起案件中,均涉及参展主体是否为侵权主体的认定。两案中被诉侵权参展者均提出存在合租展位的情况,一案当事人积极举证,根据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直接侵权人,故判认定其并非共同侵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案当事人未就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在无法区分参展者行为的情况下,认定其为共同侵权人并判决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庭在两案中充分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原则,厘清不同主体的行为性质,既坚决贯彻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宗旨,又切实考虑市场经营活动的复杂多样性,着重以直接侵权人为主要侵权打击对象,并促使当事人诚实守信、积极举证。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诉讼过程中不披露、也不举证真正侵权人的情况下,结合其他客观事实,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侵权行为成立,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金华市世鑫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鑫公司)是专利号为201420522206.6、名称为“车把杆折叠机构”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该专利应用于滑板车。2019年11月,在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召开的第十二届中国北方(平乡)国际自行车、童车玩具博览会上,专利权人对多家展位销售、许诺销售涉嫌侵权的滑板车产品的情况进行了公证取证,随后提起两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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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