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玉振拐卖儿童案_湾区律师网

武玉振拐卖儿童案

2024-03-06 11:15:38  浏览:1445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2年被告人武玉振与其女友孙钦钦相识后同居,2013年2月5日,孙钦钦生下一子武某某。满月后,孙钦钦外出打工,被告人武玉振负责抚养。被告人武玉振于2013年3月初,在互联网上发信息,称“送养刚满月的男婴”。

武玉振拐卖儿童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被告人武玉振与其女友孙钦钦相识后同居,201325日,孙钦钦生下一子武某某。满月后,孙钦钦外出打工,被告人武玉振负责抚养。被告人武玉振于20133月初,在互联网上发信息,称“送养刚满月的男婴”。江苏省仪征市新城镇村民黄某即与被告人武玉振联系,意欲收养该男婴。2013316日,被告人武玉振将武某某以人民币30000元的价格卖给黄某。20131129日,孙钦钦向公安机关报案。2013126日,公安机关解救出被拐卖的婴儿。201419日,被告人武玉振被抓获。

(二)裁判结果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武玉振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武玉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武玉振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

(三)案例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本案被告人武玉振因贪图享乐,萌生出卖亲生子女的念头,后在网上发布送养信息并跟买方联系,约定好价款后将孩子卖给买方,在之后的六个月内欺骗女友及父母,并将所得款项用于租房玩网络游戏挥霍一空。被告人武玉振的行为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为保护儿童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以上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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