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等校园枪击案_湾区律师网

吴某某等校园枪击案

2024-03-06 11:43:42  浏览:1201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1年10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徐闻县某中学学生)和同学从校外返回学校门口时,被一群男青年冲过来追打,吴某某等人逃入校园。随后,吴某某打电话叫被告人陈某某来报复对方。

吴某某等校园枪击案

(一)基本案情

201110252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徐闻县某中学学生)和同学从校外返回学校门口时,被一群男青年冲过来追打,吴某某等人逃入校园。随后,吴某某打电话叫被告人陈某某来报复对方。陈某某接到电话后叫被告人张某某与其一起去现场,并找朋友取来一支猎枪,到达徐闻县机械厂附近某小吃店。此时,被害人吴某儒、林某奋(同校同学)二人正在小吃店门前。张某某取出猎枪先后向林某奋、吴某儒开了两枪,随后逃离现场。林某奋颈部中枪,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事出有因,被告人张某某、吴某某作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三)案例评析

在校学生纠集社会人员枪杀在校学生,“校园枪击案”这一敏感词条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在湛江当地乃至全省都受到高度关注。该案的发生也引起了人们对学校教育、校园周边安全问题的思考。

学校是未成年人除家庭以外最重要的生活、学习环境。目前,少数学校在学生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可忽视的因素。如办学理念存在偏差,重考分、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片面追求升学率,不注重对学生法治观念和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培养。一些学校周边环境恶劣,网吧、电子游戏厅、KTV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随处可见,诱使不少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沉迷于网络游戏乃至色情场所,易引发犯罪。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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