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石苛蔓
黄某在重庆市长寿区某舞蹈培训班学习舞蹈。2019年7月,舞蹈培训班老师李某操作不慎,在训练压腿时将黄某右侧股骨压断。后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治疗,诊断为右侧股骨中段骨折。舞蹈培训班在支付黄某住院医疗费和部分门诊费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黄某父母多次私下找舞蹈培训班协商处理均遭到拒绝,后经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但均调解未果。2020年8月初,黄某父母将该舞蹈培训班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门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长寿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案委派至长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综合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了解情况,抓住舞蹈培训班是否有赔偿责任这个要点,“背靠背”释法明理,消除舞蹈培训班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的认识误区,同时降低黄某父母对于赔偿金额的预期,不断让当事人作出有利于调解的选择,做到了统筹兼顾,促进了整个纠纷化解。同时,调解员认为案涉老师如果参与本案调解,或许对解开黄某父母的心结有所帮助,遂要求其参加调解。这一做法确实对化解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案是在其他调解机构多次调解都未能化解矛盾的背景下,由法院法官和驻法院综合调解室调解员在诉前调解阶段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共同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整个案件诉调对接运行顺畅,调解策略思路清晰,解纷过程高效快捷,当事人反响良好。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请求
原告沙某于2020年12月15日在被告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30盒“黄芪薏米饼干”,付款516元。2020年12月18日签收后,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3月3日,先后购买40盒、60盒、100盒“黄芪薏米饼干”,分别付款636元、1134元、1890元。四次总计付款4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