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范天娇 实习生汪涛
赵某家住宣城市泾县,父母早年离婚。其母亲年老多病,没有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和子女的接济度日。但接济母亲的只有赵某的姐姐和弟弟,赵某从未承担过赡养母亲的义务。
对此,赵某声称他和妻子以在家务农和打零工为生,还欠着外债,又要供孩子读书,自身的生活就已难以维持,且姐姐和弟弟每月都会给母亲500元生活费,已足够负担母亲生活,自己不需要也拒绝再支付赡养费用。
经多次协商未果之后,赵某的母亲无奈之下诉至泾县人民法院,要求儿子每月给予500元赡养费。
泾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赵某作为子女,对母亲有赡养的义务。现其母因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要求赵某给付赡养费和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赡养费数额应当结合本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赵某承担赡养义务的能力,并参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泾县法院作出判决,赵某自2021年5月起每月给付其母亲赡养费300元,于每月25日前履行完毕。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