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因犯罪入狱,另一方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 婚姻家庭_湾区律师网

婚姻期间,一方因犯罪入狱,另一方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 婚姻家庭

2022-06-09 00:22:14  浏览:2424  来源:网络
婚姻期间,一方因犯罪入狱,另一方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

婚姻期间,一方因犯罪入狱,另一方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即诉讼离婚。对于服刑人员,由于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则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法官会选定时间前往监狱开庭。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