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交纳仲裁费?_湾区律师网

如何交纳仲裁费?

2023-02-28 11:27:14  浏览:8008  来源:法治网
仲裁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人应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转账、电汇均可。

交纳仲裁费是开始仲裁审理程序的前提条件之一。

仲裁费由申请人预交。申请人应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顺延)预交仲裁费。申请人到财务室交纳仲裁费的,现金、转账、电汇均可。

上述规定适用于反请求申请人交纳反请求仲裁费。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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