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上借贷纠纷案,被告彭某某化名杨某某向原告柳某某借款4800元,在原告柳某某多次催讨后拒不偿还,这笔借款原告能否追回?承办法官如何审理本案?
柳某某是在校学生,与化名为杨某某的彭某某通过网上认识,彭某某通过多次与柳某某聊天,取得柳某某的好感与信任后,便多次以各种名义向柳某某借钱。柳某某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借给彭某某共计4800元,过了约定偿还日期后,柳某某多次向彭某某追讨欠款未果,遂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彭某某偿还欠款。
双峰法院工作人员根据柳某某提交的起诉状,通过电话向被告确认身份信息时,柳某某才知晓,原来向自己借钱的“杨某某”其真名是彭某某。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谢斓耐心细致地对被告彭某某释法明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虽然柳某某在借钱给你的时候,基于对你的信任没有让你出具借条,但是支付宝上聊天、转账记录足以证明借贷事实客观真实存在,你使用化名借钱的手段无法规避法律责任。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你化名本就辜负了朋友对你的信任,赖账不还的行为是错上加错……”
承办法官的劝诫让彭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庭向柳某某认真道歉并得到谅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杨某某承诺近期将所欠款项一次性全部清偿完毕。
法官说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视“诚信”为立身之本和自身的道德修养,是文明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根基。网络生态文明,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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