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08年5月31日,在安康市旬阳县小河镇南沟村,李家成与本村村民刘某之子张某某因借款发生争执,该李手持镰刀将刘某左手腕割伤而未予赔偿,刘某遂诉至旬阳县法院。2009年6月2日,旬阳县法院判决:李家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34433.05元。在执行过程中,李家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案件无法执行。旬阳县法院根据有关线索,在山东省青岛市找到了李家成,但该李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旬阳县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其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满后,该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并将自己购买的两辆私家车过户到他人名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旬阳县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李家成被抓捕归案后,其亲属代为履行了赔偿义务,旬阳县法院判处李家成拘役三个月。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执行人李家成有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先是采取外出打工规避执行,后又转移财产,造成案件难以执行。旬阳县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当其罪,李家成为其拒不执行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黑龙江省延寿县“法院+工会”促推用人单位主动履行定期支付伤残津贴义务
2002年,邓某因工伤保险待遇与某公司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黑龙江省延寿县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应支付邓某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包括每月向邓某支付伤残抚恤金(现称伤残津贴)。重庆市北碚区运用劳动法律监督联动化解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加班工资劳动争议
张某于2009年2月4日入职重庆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19年8月5日,双方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工时制度、基本工资等内容。张某在上班期间每日超时工作,但公司并未支付张某加班费,故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张某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