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3年5月9日,陈海龙驾驶载有孟某等六人的轻型厢式货车在返回蓝田途中,孟某跳车拾笼时摔伤。事发后,孟某先后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0万余元。蓝田县交警大队认定:陈海龙负同等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孟某遂诉至蓝田县法院,蓝田县法院判决陈海龙赔偿孟某14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海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蓝田县法院遂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司法拘留。此后,陈海龙一直出外躲避执行,由于无法查找陈海龙的具体下落,案件执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并给申请执行人孟某家庭生活造成困难。为了有效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蓝田县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海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陈海龙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海龙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人立即到法院,表示愿意帮助陈海龙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鉴于被执行人陈海龙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蓝田县法院函告公安机关,建议撤销案件,公安机关遂撤销该案。
(二)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采取外出躲债等方法逃避执行,给申请人生活造成影响,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戒。在被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其亲属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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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传媒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深度信息资讯平台,在向某饮品公司人员询问该公司是否裁员的信息时,得到“暂时没有”的反馈。但该传媒公司随即在数个社交平台公众号发布文章,标题含有“独家”“传某饮品公司裁员20%”等表述,文章近半内容描述该饮品公司裁员及经营困境。该文章被多家媒体转发,导致上述不实信息广泛传播。某饮品公司认为某传媒公司侵害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某传媒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