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无锡动物园、太湖欢乐园(下称欢乐园)系由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下称景区管委会)承建的市重点生态环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景区管委会未经批准改变部分林地用途,其中3677平方米被建设成为观光电梯和消防水池。
(二)裁判结果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景区管委会在开发建设项目时尚未取得改变林地用途的审批手续,构成了占用林地的事实。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景区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但考虑到消防水池和观光电梯同时具有逃生、急救通道的功能,是欢乐园的必要组成部分,涉及较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如直接恢复原状,可能造成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如就地恢复确有困难,可以异地恢复,以尽量达到或超过原有的生态容量水平。对异地恢复的地点的选择,按照与原被侵权地最相密切联系、恢复方案经济可靠的原则确定。最终法院结合补植方案的可行性和苗木选择的合理性、林木养护的便利性等综合因素,判决无锡市滨湖区杨湾地块补植方案为本案恢复林地的最终方案,对被告提交的该处异地补植恢复方案予以确认与准许。景区管委会于2013年3、4月在杨湾地块,投入近八十万元,开垦种植七千平米的城市绿地,法院全程参与监督和验收,并监督景区管委会进行树木的缺陷期养护(一年)。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建设工程未经批准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无法量化评估由于树木面积减少导致的生态损害赔偿数额,而原地恢复原状可能会造成较大社会财富浪费,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建设单位通过异地补植的方式来恢复生态容量。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当收购者明知其所收购的鱼苗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与非法捕捞者建立固定买卖关系,形成完整利益链条,共同损害生态资源的,收购者应与捕捞者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孙某、刘某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
黑龙江省五常市某公司与刘某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辉给付某公司欠款人民币9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辉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某公司申请执行。2018年2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某公司与刘某辉、担保人孙某(系刘某辉前妻)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孙某以其名下大众牌轿车和位于平房区的房产为刘某辉执行生效判决提供担保。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劳动者高温天气津贴发放
贵州省册亨县位于贵州西南部,全年高温多雨,夏季平均气温33℃以上。特别是每年6至9月,气温达到35℃的有60多天,户外劳动者工作时中暑等情形频发,但辖区内多家建筑单位、快递企业、外卖公司等未落实发放高温津贴规定,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科技公司)、深圳市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某计算机公司)诉称:某网络游戏是某科技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自主研发完成的一款公平竞技类网络游戏,某科技公司对案涉游戏软件及全部游戏内元素拥有完整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