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的搜索结果,共318条

·浙江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持续增多,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发全社会高...

·黄剑:问计于民破解防范难题 合成研判小案换来大平安
·黄剑:问计于民破解防范难题 合成研判小案换来大平安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文/图□ 本报通讯员 左忠红一个人在办公室时,黄剑会反复研读近几天的接处警记录,列出一个个问题,然后到案发现场实...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通集团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修订前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关于“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操纵公司与自己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规定并非一概禁止公司为股东担保。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当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治时评 |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法治时评 |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法治时评□ 林楠特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

张喜田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华盛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吉林省玉顺堂药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根据前述规定,在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的侵权纠纷案件中,方法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只包含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原始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指导性案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

张牧申请国家赔偿案

夫妻二人涉嫌共同犯罪被刑事追诉,涉案款项被司法机关扣划及嗣后刑罚执行发生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未实际区分双方各自的份额。夫妻二人经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后,人民法院根据一方提出的申请将涉案款项全部发还,该行为并无不当,亦不影响夫妻双方对该款项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处分的实体权益。离婚后,另一方以原发还行为侵犯其个人财产权益为由提出的赔偿请求事项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合法权...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化品销售信息

  □ 权威发布  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

·七部门: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化品销售信息

□ 权威发布本报讯 记者蔡岩红 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为安全管理,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危险化学品行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