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朱书桥 罗兰)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经审理查明:王某和赵某(女)系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7月16日晚,吸毒人员李某电话联系赵某购买毒品,并谈好200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而后,赵某和王某在其居住的寓所内装好由王某购买的毒品后,在南昌市一餐厅门口将甲基苯丙胺(冰毒)约0.7克交给李某,并通过微信收取毒资2000元。
2021年7月17日,王某、赵某被查获,并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一粒(净重0.09克)和自制吸毒工具等。另查明:王某和赵某二人具有多次犯罪前科。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赵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具有累犯、坦白、认罪认罚、前科劣迹等量刑情节,被告人赵某具有累犯、毒品再犯、坦白、认罪认罚、劣迹等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