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是否可以赠予? - 房地产纠纷_湾区律师网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赠予? - 房地产纠纷

2022-06-09 00:22:17  浏览:2338  来源:网络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赠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具有宅基地所有权,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宅...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赠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不具有宅基地所有权,只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是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依照《物权法》规定,个人对其动产和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农村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就可以将该房屋赠送他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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